2011年5月27日,歐盟理事會就RoHS2.0發(fā)表終決定,正式通過了歐洲議會的投票結果,RoHS指令將覆蓋更多的電氣設備。RoHS2.0將于歐盟公報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,屆時歐盟成員國必須在18個月內將指令轉換為本國法律。
歐盟理事會的評審結果將更多的產(chǎn)品納入了RoHS指令的管控范圍,并在歐盟范圍內保持一致:
1. 除了豁免設備,所有的電子電器設備都將被納入RoHS指令的管控范圍,線纜和設備零件也將被納入管控。
針對下述設備,設立了一定的過渡期:視頻和監(jiān)控設備、醫(yī)療設備將于RoHS2.0生效后3年納入管控;體外診斷醫(yī)療器械為5年;工業(yè)控制設備則是6年。
2. 歐盟理事會決定暫不增加新的管控物質,但歐盟委員會將于RoHS 2.0生效后3年修訂受限物質清單,此后進行定期審核。
3. 為了達成歐盟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的宏偉目標,光伏太陽能電池板無需符合RoHS指令、節(jié)能燈管也暫時豁免。
目前工廠的ROHS檢測設備實用的即是ROHS檢測儀